朱香山 韋磊
   王魯坤/製圖
   江門市檢察院“陽光檢務”進社區活動現場
  廣東省檢察院日前向全省印發《關於全面加強陽光檢務工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該省繼2008年出台《關於進一步解放思想全面推進陽光檢務的決定》、2010年制定《關於進一步深化陽光檢務工作的意見》後,再次就檢務公開作出制度性規定,將公開的範圍進一步拓寬。
  2008年以來,廣東省檢察機關圍繞“陽光檢務”的主題,採取多項舉措大力推進檢務公開,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收到了良好效果。
  率先推行“陽光檢務”
  “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司法公開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們要通過制度建設讓公開的步子邁得更大更穩。”談到此次出台《意見》全面加強陽光檢務工作的初衷,廣東省檢察院檢察長鄭紅說。
  早在6年前,廣東就開始了關於檢務公開制度和實踐方面的探索。2008年5月,廣東省檢察院率先推行陽光檢務制度,建立了案件辦理情況查詢、說理、定期新聞發佈等8大舉措,有效增強檢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2010年12月,在總結上一階段陽光檢務工作經驗和做法的基礎上,該院又出台了《關於進一步深化陽光檢務工作的意見》,進一步規範和充實了相關制度,提出了深化陽光檢務“十大措施”,包括檢務告知、完善案件辦理情況查詢、推進公開審查、落實檢察文書說理、完善“檢察開放日”、健全案件管理部門工作、完善新聞發言人與檢察宣傳等多個方面,力求從更大力度、更深層次上深化檢務公開,真正實現從“要我公開”到“我要公開”,從依靠自覺公開到依靠制度公開。
  陽光檢務制度推行6年多來,在促進檢察工作便民利民、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加強對檢察權行使的規範和限制等方面取得顯著效果。截止到2013年,廣東全省各級檢察院全部建立了案件查詢機制,接受查詢共計915572次;146個檢察院建立了檢務公開大廳,推行案件查詢、業務咨詢、控申接訪、律師會見閱卷等多功能“一站式”服務;先後舉辦1470場“檢察開放日”活動,近22萬名社會各界人士參加。
  在不斷深化陽光檢務的過程中,廣東省檢察機關還打造了案管中心建設、新聞發佈會等“全國名牌”、“全國首創”。以“統一受理、全程管理、動態監督、案後評查、綜合考評”為特色的廣東案件管理系統已在2013年被最高檢推廣到全國;2011年至今,廣東省檢察院先後舉行了15場新聞發佈會,參會的中央和省級媒體由開始的不到10家增加到現在的22家,廣東省檢察院被多家媒體譽為“最開放的省級檢察院”。
  案件信息公開成為“重頭戲”
  今年年初,廣東省檢察院先後在其官方網站“陽光檢務網”上公佈了153份終結性法律文書。這是該院在深化檢務公開方面又一項走在全國前列的新探索。
  “從檢察機關的職能來看,與公安、法院相比,公眾直接參与的機會相對較少。社會公眾對檢察機關的認可程度多取決於對執法辦案流程的認可,因而辦案流程信息公開,顯得尤為重要。”鄭紅說。
  為此,廣東省檢察機關把案件信息公開作為檢務公開的“重頭戲”,如廣州市黃埔區檢察院早在2013年5月開始法律文書上網,迄今已在其官方網站上公佈了100多份法律文書。而6月出台的《意見》也明確提出,該省檢察機關將在2015年1月前全面實施終結性法律文書互聯網公開,其中涵蓋了起訴書、不支持監督申請決定書、刑事申訴複查決定書等多部門多種類的法律文書。同時,該《意見》還進一步擴大了主動公開的內容,將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重大部署及社會影響較大案件辦理進展和結果,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處理結果,超期羈押問題及違法或不當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監督糾正情況,實名舉報檢察人員違法違紀行為查證屬實的處理情況等作為重點公開的內容,將檢務公開延伸到執法辦案全過程。
  案件查詢越來越方便
  近日,在佛山從業的王律師通過登錄佛山市檢察機關網站,輕鬆實現了案件辦理情況查詢與會見閱卷預約。“這個看似給律師提供便利的小事,實質上是在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他說,辦事麻煩、程序複雜往往是造成維權難的重要原因之一。
  這一困難也恰恰是廣東省檢察機關要祛除的頑疾。為此,該省各級檢察院全部建立和完善了案件查詢機制,通過建立網上查詢、電話查詢、觸摸屏自助查詢和服務崗位查詢相結合的工作機制,極大方便了人民群眾對處於檢察環節案件辦理情況的查詢。
  廣東各地對此也進行了積極的探索。中山市檢察院在全省率先開通“QQ在線檢務查詢系統”,提供檢察環節案件查詢及閱卷服務。深圳市檢察院實現了案件查詢系統與深圳律師數據庫的連接,當地律師通過登錄律協網站即可實現案件查詢。如今,向檢察機關查詢案件越來越方便已逐漸成為案件當事人、近親屬及代理人的共識。
  “廣東出台的陽光檢務3份制度性文件,建立和公佈案件辦理情況查詢機制均位列第一條,足見我們對其重視程度。”鄭紅告訴記者,“案件查詢機制是推行陽光檢務的起步工程,也是民心工程,建立這項機制是為了方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處於檢察環節案件辦理情況的查詢,關係到依法保障訴訟參與人在檢察環節的合法權益,是推行‘陽光檢務’的催化劑。”
  工作做得規範就不怕接受監督
  2013年開始,廣東省檢察機關積極推行刑事申訴案件公開審查制度,對不服檢察機關處理決定的刑事申訴案件進行集中複查,其中公開審查案件占複查結案總數的50%,全省公開審查案件數量是上一年的37倍。
  完善公開審查、公開答覆也是《意見》重點強調的內容。《意見》要求,對辦理的在案件事實、適用法律方面存在較大爭議或有較大社會影響,擬作不立案、不起訴、刑事申訴、國家賠償案件,要主動或依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等的申請組織公開審查、公開答覆,必要時要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特邀檢察員、專家咨詢委員或律師參加。
  “推行檢務公開就是要增強檢察工作透明度,同時也對各項檢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鄭紅表示,“只要嚴格依法辦案,工作做得科學規範,就不怕接受監督。”
  在公開審查、公開答覆的基礎上,該省檢察機關還積極利用微博、微信等網絡新媒體,打造陽光檢務新窗口,截至目前,共開通官方微博、微信平臺76個。該省檢察院官方微博“正義廣東”目前粉絲數達120餘萬,累計發佈信息3000餘條,回覆各類留言、評論、私信等4000餘條(次),並舉辦了微博網友檢察開放日、全省優秀公訴人比賽微直播等活動,有效提高了檢察機關的親和力和影響力。全國檢察機關檢務公開透明度測評省級檢察院第一、2013年全國十大檢察微博獎第一名(新浪網)、2013年全國十佳檢察院影響力微博第一名(正義網)……這些榮譽是對廣東省檢察院不斷深化檢務公開成果的最好註解。
  “任何權力都有被濫用的風險,檢察機關作為監督者,更要自覺接受監督,確保檢察權在陽光下行使。廣東省檢察機關將繼續深化陽光檢務,進一步加強檢務公開力度和廣度,不斷提升執法公信力,回應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公開的關註和期待。”鄭紅說。  (原標題:讓公開的步子邁得更大更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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